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最后冲刺:严禁将薪酬与药品、耗材及诊疗项目挂钩


发布时间:

2025-03-01

2018年是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大规模扩面的关键之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的相关部署,今年除此前已确定的试点城市外,其余各城市均须至少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距离本轮试点收官仅剩不到五个月,全国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现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2018年是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大规模扩面的关键之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的相关部署,今年除此前已确定的试点城市外,其余各城市均须至少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距离本轮试点收官仅剩不到五个月,全国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现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在前期惠州市试点经验基础上,广东现已将深圳、珠海、东莞和佛山确定为今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专项试点城市。行动方案明确,要细化薪酬总量核定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坚持激励导向,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定位,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并推进实施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其他地区也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例如,吉林省提出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内部薪酬分配机制,通过实行多劳多得、按绩取酬,进一步提升医疗岗位的吸引力;辽宁省则明确规定,严禁为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且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及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

  “推进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其公益属性的‘关键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他指出,建立健全更加合理的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并构建与医疗行业特点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即医务人员培训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复杂度大、责任重——不仅能够充分彰显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而且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过度诊疗和以盈利为导向的需求诱导等问题。

  鉴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薪酬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全局、影响医改成败的综合性工程。“在公立医院开展薪酬改革试点时,必须突出改革的系统性、公平性和可推广性,”关博表示。他进一步指出,薪酬改革应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以及绩效考核等管理机制改革紧密衔接、协同推进。此外,还须统筹兼顾各类岗位群体——包括医师、护士、技术人员、药师和行政管理人员——通过充分激励关键管理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切实提高一线临床专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并向儿科等紧缺专业和岗位倾斜资源,从而实现各类岗位之间的合理平衡。这一举措将确保薪酬改革有效优化分配格局,充分发挥其在激发全院职工工作积极性方面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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